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申请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市医保中心申请受理范围内,拟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的155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共七天,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83865019。
受理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6日
9:00-12:00 14:00-18:00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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