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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政务公开工程,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用政务更加公开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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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医疗保障网站建设,用好“两微一端”,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责任部门:局规划财务处、医保中心)
2、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公开,扩大公众参与(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局相关处室)
3、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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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城乡居民医保的7种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的政策解读
2、利用新闻媒体、医保中心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宣传三月份即将实施的业务窗口每周6天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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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制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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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舆情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回应主体和新闻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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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流程,方便群众网上业务办理及信息查询。制定网站监管责任人,最大限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2、加强“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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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市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公开答复
2、做好医保业务下放政策解读
3、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年中督导检查,做好年中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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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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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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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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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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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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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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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医保服务效能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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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互联网+医保”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一网通办”(责任部门:局规划财务处、市医保中心)
2、推进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手段应用,逐步减少群众线下业务办理(责任部门:市医保中心)
3、助力创建“无证明城市”,最大限度优化简化服务流程(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市医保中心)
4、推行医保服务窗口延时工作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责任部门: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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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6天工作制,中心各科室合理安排周六上班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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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网上CA认证申报系统进行修改完善
2、制定中心生育津贴审核流程、协议医疗机构报送数据流程、参保单位审核确认流程
3、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逐步实现医药机构名称、地址变更网上申报的流程、资料等
4、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逐步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的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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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县(市、区)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进行CA认证申报系统培训
2、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研究逐步实现医药机构名称、地址变更网上申报的流程、资料等
3、召开专门工作会议,研究逐步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的流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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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启用CA申报系统,参保单位在客户端完成人员增减、打印征缴单等业务
3、起草详细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上备案政策及流程
4、研究确定各处室移动支付等新技术手段工作流程,向技术部门提交技术需求
4、起草“两定点”名称、地址变更手续办理可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政策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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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出台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政策
2、正式实施医药机构名称、地址变更网上申报
3、起草拟取消或拟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4、正式实施6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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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医保信息系统
2、出台文件,正式实施取消经办过程的证明事项
1、技术部门编写生育津贴数据生成、审核、审批、拨款等全流程业务程序及参保单位审核网报程序
4、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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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式实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上备案,逐步优化备案流程
2、技术部门编写生育津贴数据生成、审核、审批、拨款等全流程业务程序及参保单位审核网报程序
2、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4、搭建网上政务平台,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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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测试生育津贴网上审核程序,及时修改发现的问题
2、窗口单位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时限等,征管、医审分别实现群众办事“一号一窗一网一库”
3、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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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贴网上审核试运行
2、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各种方式,宣传医保政策,加强宣传力度
3、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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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医保中心、县(市、区)业务员及参保单位专管员进行生育津贴网上审核培训
2、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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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现从本月起已即时结算生育医疗费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网上审验
2、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3、在我市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疗费的参保人员申报生育津贴,通过网上审核,不再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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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市医保中心业务科室进行整合构建,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性服务窗口
6、全面梳理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所需的证明事项
7、3月1日起实施6天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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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市医保中心业务科室进行整合构建,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性服务窗口
5、全面梳理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所需的证明事项
6、技术部门编写生育津贴数据生成、审核、审批、拨款等全流程业务程序及参保单位审核网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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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够用其他方式核查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6、技术部门编写生育津贴数据生成、审核、审批、拨款等全流程业务程序及参保单位审核网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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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术部门编写生育津贴数据生成、审核、审批、拨款等全流程业务程序及参保单位审核网报程序
6、持续推进CA认证网上申报系统
7、搭建网上政务平台,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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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搭建网上政务平台,依托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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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利民惠民效能提升工程,顺利完成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医保管理服务事项下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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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恶性肿瘤、白血病、慢性肾衰竭等7种门诊特殊病零门槛报销(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处、局相关处室、市医保中心)
2、将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业务下放至市内四区、高新区办理(责任部门:局人事处、局相关处室、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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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利民惠民十件实事取消门诊特殊病报销门槛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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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政策调整落实的详细工作方案
2、研究论证业务下放对象、内容,业务下放后中心的职能责任
3、做好下放各区的参保单位及人员数量统计,为各区经办机构增配人员提供建议
4、配合各区医保经办机构与人设、工商、税务等部门就参保单位及人员参保地、缴费征缴等事进行沟通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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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系统调试和“一站式”报销等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政策制定下发后能够尽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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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完善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文件
2、与各区经办机构沟通协商,指导完成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
3、按要求调整市中心医保业务系统,为各区安装医保业务操作系统,完成网络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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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印发《关于落实利民惠民十件实事取消门诊特殊病报销门槛的通知》
2、制定下放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各区医保经办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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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2018年12月26日起已发生的费用全部兑现
2、选取业务下放试点区,先行组织程序测试、业务办理,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
3、市医保中心组织各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全面规范各区医保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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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情况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于每月15日前上报政策落实具体情况
2、联系各类媒体开展医保业务宣传
3、对各区医保经办处开展现场督导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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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政策进行全覆盖、多角度、高频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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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2018年12月26日起已发生的费用全部兑现
2、做好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情况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于每月15日前上报政策落实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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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政策的贯彻执行,确保2018年12月26日起已发生的费用全部兑现
2、做好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情况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于每月15日前上报政策落实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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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政策执行情况,做好总结讲评工作,为年终考核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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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年终考核,总结全年工作及2020年工作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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