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第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石医保提案字〔2020〕第11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市九三学社:
您提出的“关于节约血源推进自体血液回收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诊疗项目目录政策情况
目前我市执行的诊疗项目目录分两版,未参加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医疗机构执行《河北省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16年版)》,参加城市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医疗机构执行《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规范(2017年版)》。我市执行的诊疗项目目录中,自体血液回收耗材不在医保支付范围。
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含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调整的问题,相关目录调整权限在省级以上医保行政部门,市级医保行政部门无修改权限,确实存在医保目录更新慢、调整不及时的问题。但新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市局对医保目录调整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就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向省局进行专题汇报。
二、我们的工作
市局收到您的《关于节约血液推进自体血液回收的建议》提案后,思想高度重视。专门组织人员对异体输血存在的问题、自体血液输血的优点、我市自体血液回收工作现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拟制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自体血液回收耗材纳入医保的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及时向省局报送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自体血液回收耗材纳入医保的意见建议》,建议省局尽快出台将自体血液回收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文件,统一规范全省诊疗项目目录,更好促进自体血液回收技术的应用推广、减轻参保患者经济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