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城镇职工医保公司停缴后,多久不能报销了  (2024-10-08 16:41:26)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10月9日与您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并向您解释参保后欠缴基本医保费在6个月及以内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的医疗费报销,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给予补划个人账户,欠费期间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10-09 14:56:17)
【标题】白血病特病异地就医  (2024-09-29 09:43:10)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10月8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按照国家、省异地就医工作安排,目前白血病尚未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特病直接结算。按照《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办法》规定,白血病与恶性肿瘤为两个病种。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10-09 10:06:12)
【标题】生育津贴申办成功了,医保局也打了两次钱了,后期如果我的保险中断了,还能正常领津贴...  (2024-09-28 23:03:23)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9月29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根据《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19】1号第五章 第十五条 2.领取生育津贴期间,生育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职工终止生育保险关系的,从次月起停发生育津贴。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09-30 10:35:33)
【标题】城乡居民医保转城镇职工医保  (2024-09-24 14:21:34)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9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如何暂停居民医保及转参职工医保相关问题。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09-24 16:45:20)
【标题】女职工自然流产是否可以办理生育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办理?  (2024-09-23 18:06:25)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9月24日与您进行电话联系,向您解释了自然流产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不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根据《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19〕1号)第十五条3.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由经办机构逐月拨付至用人单位,全额支付给本人,不得侵占或挪用,或者由经办机构逐月拨付至个人的金融账户。第十六条 发放生育津贴的天数为:(一)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15天;(二)怀孕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42天;(三)自然分娩的158天(分娩后新生儿死亡的98天);(四)难产(胎头吸引、产钳助产、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或剖宫产的增加15天;(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六)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七)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3天;(八)单独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九)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增加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增加10天;(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09-25 10:25:12)
【标题】请正确理解和适用政策,依法认定本人视同缴费年限,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2024-09-20 18:32:00)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9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补缴政策。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规〔2019〕7号)规定:本市市区2000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于2005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医保的,从2000年7月1日起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基本医保费,补缴后2000年6月30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否则,2000年6月30日以前的工龄不视同缴费年限。各县(市、区)的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龄。感谢您对于医保政策的关注!  (2024-09-24 16:43:16)
【标题】石家庄市医保政策(包括职工和居民),意外医疗的报销政策(包括门急诊和住院),起付...  (2024-09-20 13:41:44)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9月24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石家庄市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门诊、住院政策,以及意外相关政策。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09-24 16:35:01)
【标题】意外伤害报销  (2024-09-20 09:17:12)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9月20日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由于患者医保用药中标价调整,无法在医院进行出院,现已将申报资料送至承办机构走手工报销流程。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4-09-20 16:37:44)

共2456条307页1234>>>|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