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3号)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将石家庄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省四院店(P13017100792)、河北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紫晶悦城店(P13010202281)纳入我市“双通道”定点药房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告。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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