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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关于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09     点击数:1
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的通知》(冀医保规〔2021〕1号)相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将石家庄市人民医院(机构代码H13010200673)“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告。
附件: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名单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9日
定点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省级
项目内涵
类别
 
 
 
 
收费价格
医保报销
自费金额
 
 
1
石家庄市人民医院
互联网复诊
15
14
1
指导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由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直接向患者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诊疗服务,含在线问诊、查看检验检查结果等相关医疗图文信息、记录病情、提供诊疗建议,如提供治疗方案或开具处方。
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