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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河北省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管理员     来源: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7-26     点击数:1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保中心,各有关试点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公布河北省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