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31号建议的答复
第二次会议第431号建议的答复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石医保建议字〔2022〕第4号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431号建议的答复
陈玉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市医疗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重视并支持做好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党政机构改革期间,市本级及21个县(市、区)组建了医疗保障局,并将市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的隶属关系由人社局划转到医疗保障局,分别承担本级医疗保障的行政管理和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着眼于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多次为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内设机构。
一、关于设立综合执法机构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除现有的综合执法类机构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目前,市医保局已设有基金监管科,承担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等行政执法职能。
二、关于增加执法人员编制事宜。我们将持续关注、支持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待国家出台相关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政策,统筹考虑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研究论证相关事宜,为全市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