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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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辉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60岁老人不再缴纳医保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关于取消农村60周岁以上农村医保个人缴费。我市高度重视老年人医疗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保障合力,切实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着力增强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设置上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倾斜和照顾,减轻老年人负担。
医疗保障筹资方面,一是居民医保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国家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年提高财政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2023年的每人每年640元,财政补助是最主要的筹资来源。二是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老年人按照相关政策资助参保。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确保应保尽保,支持加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同时强化同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比对,摸清农村低收入人口底数,健全完善参保台账,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最大限度减轻低收入人口缴费负担。总体来看,在人口老龄化持续加剧,医疗新技术快速进步,居民医疗费用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当前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有效支撑了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
医疗保障待遇方面,一是我市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将老年人多发的部分慢性病、特殊病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减轻老年患者费用负担。针对老年人发病率高的实际情况,居民医保还建立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二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居民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对老年人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三是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夯实托底保障。
关于增强造血功能。市乡村振兴局将指导全市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各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大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的资金占比,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要求达到65%,四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要求达到56%(2023年分别为60%和 54%)。发展产业上,重点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坚持“守底线、增动力、促振兴”协同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聚焦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以特色种养、特色林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光伏扶贫、帮扶车间六大帮扶产业发展为重点,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工程,落实产业项目带动、产业主体培育、产业技术支撑、产销帮扶对接等工作举措,集中加大财政、土地、金融、保险等资源投入力量,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推进“巩固、升级、盘活、调整”,提升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质量,推动帮扶产业稳定有效可持续发展,确保全市脱贫人口产业收入保持稳定增长,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产业发展基础。
关于医学专家向基层延伸。市卫健委着力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水平。一是持续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席专家工作室机制,共建设首席专家工作室104个,派出专家188名定期坐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发挥上级专家优势,通过带教、轮训、实地教学等,为助力基层疫情防控和能力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障。二是持续开展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活动,每年安排市县两级二级以上医院,分包乡镇卫生院,进行驻点带教帮扶,5年来共选派400余人实施对口帮扶,带教帮扶1600余名基层专业人员,大幅提升了基层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基层健康“守门人”作用进一步增强。三是持续开展公立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医院活动。通过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派驻知名专家团队等形式,增强受援医院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控制、基础设施、学科建设、医疗服务等方面能力。在三级医院和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间搭建了良好的技术服务平台,有效强化县(市、区)、乡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建设,满足县级医疗机构向着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目标迈进,帮助基层单位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能力,方便了群众就医。2023年累计派遣153人次,开展住院手术1200例,会诊1631人次,培训县医院医务人员6911人次,开展新适宜技术79个,新项目40项。四是充分发挥省级、市级医疗机构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专业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临床轮转基地,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全科专业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您的建议调研深入、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我们工作很有参考价值。关于您提出的“60岁老人不再缴纳医保”的建议,考虑到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医保筹资水平还不高,基金支撑能力还不足,医疗保障仍需坚持保基本原则,个人承担一定的医疗卫生支出责任仍有必要,而实行免费医疗则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继续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升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广大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医疗服务有效供给,规范诊疗服务和诊疗行为,不断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质量,为实现老有所医提供可靠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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