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543号建议的答复
李素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商业保险与民营医院定点合作更好满足群众就医选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导方面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工作要求,积极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2025年严格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河北医惠保”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103号),在省级部署下推进普惠型商业保险产品“河北医惠保”实施,推动我市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基金与“河北医惠保”的同步结算,为商业保险与各类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奠定了政策和系统保障基础。
二、支持民营医院提升自身实力方面
为全力支持民营医院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质控管理体系,规范诊疗行为。依托市县质控中心强化业务培训、学术交流、质量评价等多元化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药物、高值耗材等的规范管理。加强专科能力建设,结合省、市、县三级临床重点专科、优势专科、中医特色专科等要求,鼓励医疗机构在专病诊疗、康复医学、精神心理等领域形成技术特色。二是加强医疗机构文化建设。指导各民营医疗机构按照“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建设和培育单位文化,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诚信服务,提高核心竞争力,构建长效机制,为医疗机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三是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石家庄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形成了“互联网+诊疗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全病程管理”的互联网服务模式,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便捷就医。截止目前,我市共建设完成石家庄藏诺互联网医院、石家庄长城中西医结合互联网医院等21家互联网医院。积极推动全市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远程医疗网络体系,提升远程医疗网络体系应用率,有效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助力分级诊疗的同时,提升民营医院的品牌影响力。四是支持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范围。经与京津名院开展深入合作通过盲样测试、现场评估、质量评价等方式,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河北以岭医院等24家民营医疗机构纳入京津冀(鲁)医学影像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名单。
三、搭建信息沟通与合作平台方面
我局将按照省医保局安排部署,做好商业保险与民营医院定点合作相关工作,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同时加强与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持续助力促进石家庄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规范化发展。
四、鼓励开发多样化保险产品方面
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反馈,河北金融监管局鼓励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医疗机构及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争取总公司产品部门支持,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下一步,金融监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要求,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发挥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在相关社会服务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