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径一:自动申报(2023年8月开始)
我市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直接结算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生育信息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
参保职工可在微信“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查询到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途径二:掌上办
申报人(本人或者他人)在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北智慧医保”→“业务办理”→“生育津贴申报”,按照每一步操作提示填写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所在单位医保负责人核验通过后上传至医保经办审核部门。
参保职工可在微信“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查询到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途径三:网上办
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报送资料→单位审核后登录网址http://111.63.208.5:81/#/lndex“河北医疗保障 医保公共服务 网上服务大厅”申报。
途径四:窗口办
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8号B座三楼大厅医保窗口提交资料。
温馨提示:
为方便快捷办理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掌上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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