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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行唐县疗保局四项举措切实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23     点击数: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医疗保障部门“持续巩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三个1%’行动”的决策部署,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差距,行唐县医保局通过数据分析、政策引导、监测通报、强化监管等措施,持续推进“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三个1%’”工作。
一是分析报销数据。将县内每个医疗机构近2个年度的住院报销数据中医保基金统筹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等进行分析,区分每所医疗机构从统筹基金报销额、个人自付额、个人自费额等数据的增长或减少,计算出增减比例,做为数据支撑,为下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印发政策宣传单、微信朋友圈、公众号、融媒体中心等渠道,多次发布医保报销、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目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参保群众在基层就医,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参保患者使用价格低、效果好的医保药品,减少患者自付、自费药品耗材的使用。
三是定期监测通报。县医保局积极开展相关数据监测,并定期召集医疗机构就统筹基金报销额、个人自付额、个人自费额等数据开展通报。7月12日再次召集各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对于统筹基金报销额提高、个人自付自费负担额降低的医疗机构予以表扬;对于统筹基金报销额降低、个人自付自费负担额增长的医疗机构点名批评,并要求其分析原因写出说明。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充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法律法规,将“持续巩固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工作”纳入日常和年终考核内容。日常监管中对使用自费药品告知、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目录政策落实、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等方面加强监管,并对于成效不明显或存在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予以扣分、扣款等处理。
通过以上举措,强化了医疗机构主动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的责任意识,提升了医务人员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的自律意识,减轻了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