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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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石医保提案字〔2022〕第15号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012号提案的答复
史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能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保服务管理问题
我市医保部门始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着力在服务管理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一是我市医保基金对协议医疗机构的费用结算采取多元复合的支付方式,包括总额预付、均值结算、定额结算等,实行“按月结算、年终清算”制度,充分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随着医保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市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内门诊、住院治疗结束后即可实现即时结算。为方便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自2021年9月1日起,全面实现了“省内无异地”,我市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就医直接结算。截至目前,全市396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90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普通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达到县级全覆盖。三是将21项经办业务全部下放至市内五区,业务下放率达到了100%;11项公共服务类政府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网办率达到了100%,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四是全面推行综合柜员制,市级经办大厅全部实现综合柜员制服务,各县(市、区)经办机构建立综合柜员窗口27个,实现了医保经办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进一步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
二、关于医保支付问题
聚焦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持续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实行了多元复合的支付方式,着力健全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一是实行了预付周转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的周转金,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压力。二是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医保基金按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三是积极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状态、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2021年12月31日,市医保局、卫健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石家庄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方案》,石家庄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正式启动。按照《河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要求,2022年底,实现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不低于40%;力争2022年9月底前启动实际付费。实行DIP支付方式改革,将进一步实现医保基金的科学支付,同时促进医院内部精细化管理。
三、关于医保扣罚问题
医保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药品、诊疗、一次性物品目录限定使用范围进行审核。按照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要求,针对药品说明书适应症和用法用量进行审核。医疗机构对国家医保药品、诊疗、一次性物品目录的限定使用范围有异议,逐步建立双向沟通机制,由市医保局按照程序报请省医保局,提请国家医保局调整。
四、关于罕见病医保覆盖和补充保险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罕见病患者的用药保障工作。目前国家医保局已将部分国内上市的罕见病用药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医保部门要求,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研究扩大保险产品范围”。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丰富保险产品供给,更好地发挥商业健康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五、关于医疗保障宣传问题
医疗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我局每年4月份集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在石家庄电视塔、无线石家庄APP等媒体平台持续播放专题宣传片。同时,充分发挥经办大厅、定点医药机构与群众接触密切的特点,在经办大厅、医院、药店等场所,滚动宣传参保缴费、待遇报销、异地就医等医保政策知识。先后印制医保知识手册50余万册,在全市范围发放。利用媒体传播优势,与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了首档医保宣传节目《医保零距离》,每周播出一期,持续宣传最新医保政策,使群众一看就知、一听就懂。同时,广泛拓展宣传渠道,与长城新媒体合作,通过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异地就医、参保缴费等医保政策,扩大医保政策宣传覆盖面,构建了全媒体宣传格局。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是医保部门工作的中心和底线。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全面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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