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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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优化我市儿童急危重症救助渠道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工作决策部署,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一、积极推进全民参保工作。一是抓责任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全市全民参保工作部署调度会议,细化任务分工,全面压实各县(市、区)工作责任。二是抓精准参保。建立完善了包含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等各类人群参保信息的参保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各类群体参保信息,实现了精准参保。三是抓协同合力。主动加强与税务、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协调沟通,形成了推动基本医保全覆盖工作合力。四是全面落实推进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介的作用,全力营造自愿参保、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二、全面落实三重保障制度。一是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指导县(市、区)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给予分类资助,并享受门诊和住院救助待遇。在大病保险方面,对困难儿童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的倾斜保障政策。三是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在省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进一步增强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功能,切实减轻了困难儿童的医疗费用负担。
三、探索相对灵活的医保支付手段。我市高度重视儿童住院病例按病种分值付费各项工作。2023年度,多次赴儿童专科医疗机构调研,并于7月份组织省儿童医院DIP工作骨干共同赴广州调研学习,和广州市医保局、广东省儿童医院进行了交流学习。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一套通过增加本地核心病种、适当增加6周岁以下儿童病种分值、调整儿童医院加成系数、完善特病单议机制等方式,推进儿童患者医疗费按病种分值付费的工作思路和解决方案。一是重新测算分值,增加本地核心病种,进一步完善我市DIP病种分值目录库。重新测算并制定了《石家庄市按病种分值付费病种目录库(试行)》。新版病种目录库采用2020年7月至2023年6月最新病例数据作为依据,病种由原先的5987种增加到6461种。其中,针对低体重新生儿相关问题,我们专门测算并制定了8个儿童病种并赋予分值(包含1个多诊断病种和7个全编码病种),以实现低体重新生儿相关病例精准支付。二是调整儿童患者加成系数。针对儿童患者加成系数设定规则进行了调整,在整体上调的基础上,细化了分组区间,规则更趋合理。三是扩大特病单议范围。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值付费特病单议经办规程(试行)》,将“病例住院天数大于该定点医疗机构当季度平均住院天数5倍以上;病例实际医疗费用超过级别病种次均住院费用5倍以上的病例;病例的监护病房床位使用天数不小于该病例住院床位使用总天数的60%;运用创新医疗技术的病例;以及其他以手术操作为主要治疗手段的转科病例等争议情况”全部纳入特病单议范围。
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一是重视慈善事业发展,大力推动慈善组织建设,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二是针对困难儿童和大病医疗,专项设立“困境儿童帮扶计划”和“大病救助温暖工程”两个公开募捐项目。三是连续开展“8.18帮一帮”慈善救助活动,列支其中约30%的资金用于持续帮扶特殊困难儿童及家庭;每年列支约20万元的福彩资金资助困难学生上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困难儿童保障工作合力;继续关注困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探索更加科学精准、灵活有效的的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减轻患儿家庭负担,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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