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90号提案的答复
王彦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 让更多失能人员拥有幸福晚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试点覆盖范围。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我市进行细化探索,在总结其他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于2019年确定了四个试点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长护险的参保覆盖人群。作为社会公共政策,长远看应全人群公平享有,下一步我们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各方支撑能力和服务供给情况,积极向上问计,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进一步扩大长护险覆盖范围,完善我市长护险政策。
委托社会力量经办长期护理保险,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应对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这种合作模式依赖政策规范、市场化竞争机制及有效监管。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有关规定,我市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经办,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遴选了4家商业保险公司分别承办不同县(市、区)的长护险经办服务,并建立对承办商业保险公司的考核机制,作为经办资格、服务费用和基金划拨的主要依据。从制度建设、组织管理、经办服务、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对承办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未来我市将持续完善筹资、评估、服务、考核等制度标准,继续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精算、风险管理、服务网络等方面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长护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