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保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9区1县未被飞检覆盖的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项目的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9区1县未被飞检覆盖的小型医疗机构专项检查项目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由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专业人员协助我局对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井陉矿区、正定县近5年来飞行检查未覆盖的小型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仅查询供应商本身,查询不到的视为信用无问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8号
3.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将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sdzw600@126.com),提交审核,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3)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4.获取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院内1号楼629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69110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联系方式:赵海霞 13831103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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