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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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认真落实《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的促进了医疗保障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局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年度工作要点,突出其重要性,增强全局抓好法治建设的自觉性,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一道同部署、同要求、同督促;维护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及时组织全局干部学宪法、用宪法,通过组织宪法考试、讨论交流等活动,强化宪法意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
二、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执法和依法办事机制制度
(一)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根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安排,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一是通过我局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各类执法行为流程图和“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规范事前公示;二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并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电话,接受执法全过程监督;三是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举报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对本机关受理投诉举报的流程、范围和渠道进行公示,同时在官网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电话、邮箱等举报方式。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根据要求,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一是明确了我市医疗保障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切实保障执法设备满足执法需求,将局机关执法人员所需执法记录设备采购资金列入2020年预算中,进一步落实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三是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记录、案卷统一规范,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了法制审核委员会,以党组书记为法制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局长为常务副主任委员,主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委员,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法制审核委员会委员,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精简办事材料,打造无证明城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开展“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深入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简化办事材料,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我局成立工作推进组,召开专门的会议,群策群力,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够用其他方式核查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依据的,研究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核查。经过多方论证,我局取消了7项证明材料,精简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险经办效率,提升了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开展效能革命,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让参保群众办事更便捷、办事时间更灵活;做好“简化、扩展、下沉”三篇文章,2019年已全部实现了所认领的20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需求,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理念,推动效能革命切实取得实效。
(三)实行业务下放,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为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我局印发了《关于部分业务下放到市内四区、高新区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方案》,将区属的政府机关、企业及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辖区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业务下放到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医保机构办理。2019年下放单位共4105家,参保人员29203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714家,共47906人,灵活就业单位46家,共89069人;各区内107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也都下放;下放一级及以下医药服务机构1100家;既方便了单位和个人办理医保事宜,也有利于对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监管,很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一)落实法治制度、加强法治培训。一是市医疗保障局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依照全面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要求,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中心组学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等重要论述;二是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治讲座、培训、测试等活动,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熟练掌握医保专业法律、法规,强化全局普法氛围,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重点工作。
(二)结合宣传日等活动,集中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一是2019年4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政策等形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主题宣传,让医保政策服务走进千家万户;二是积极参加市普法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并当场为群众解读宪法及医保政策,会同省医疗保障局发放了宪法、医保政策、打击欺诈骗保等方面的宣传册、宣传页、明白纸。增强了人民群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把医保领域的法律法规送到了百姓身边,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以上是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驰而不息地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着力培养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法治医保建设,为开创医保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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