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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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河北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石家庄市普法办《2020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局党组书记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把法治工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年度工作要点,突出其重要性,增强全局抓好法治建设的自觉性,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一道同部署、同要求、同督促;维护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及时组织全局干部学宪法、用宪法,通过组织宪法考试、讨论交流等活动,强化宪法意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
二、落实依法行政,严格落实执法和依法办事机制制度
(一)总结经验,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2019年依法行政情况及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印发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通过总结2019年的经验教训,我局对2020年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谋划,并出台了《2020年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为2020年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实现医疗保障工作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提供方向;
(二)建立行政调解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医疗保障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定纷止争、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调解工作实施细则》,为下一步实施行政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三)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关于完善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对行政执法制度进行了梳理,对照要求查找短板,对需要进一步提升的行政执法制度及配套规定,严格按照《通知》中完善相关制度时限要求,制定提升计划,持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能力;
(四)动态调整各类执法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局根据省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内容,对我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做了及时调整,对相关执法依据进行了完善,并通过官网进行了公示,切实做到依法执法。同时我局根据单位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执法人员名单》进行了增减调整,并进行网上公示,实现了执法人员信息的动态公开;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加强法律顾问在行政案件分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并要求律师以书面形式发表律师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
(六)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编制《石家庄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医疗保障局经办服务“六统一”;
(七)探索开展行政执法。2020年我局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暂行规程》,积极探索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我市首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上半年我局经过组织执政执法人员学习省局行政执法相关规定,积极向省局问计,积累行政执法理论知识,在查处“无极人和医院非法骗取医保基金支出案”中,我局规财法规处和基金监管处亲赴现场办案,在查处案件中对行政处罚程序及案件执行中疑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和总结,为下一步我市开展行政执法起到了借鉴意义。
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一)落实法治学习制度。市医疗保障局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各项制度,依照全面建设法治机关的各项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
(二)结合宣传日等活动,集中开展医保法律法规宣传。2020年4月,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通过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宣传资料、社会多媒体宣传等方式,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主题宣传,让医保政策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三)开展法治培训,提升法治思维。由于疫情期间,无法组织大型培训会议,我局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利用多媒体视频教学方法,开展法治培训。分别组织局机关、市医保中心对“国家安全日”进行理论学习,以自学与观看视频资料的方式进行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执法人员的立法意识,我局根据市司法局统一安排,组织执法处室、法制审核处室、医保政策处室负责人开展政府立法培训工作,通过视频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相关处室负责人的法治思维。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一)精简办事材料,打造无证明城市。我局成立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开展“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深入推进医疗保障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简化办事材料,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我局成立工作推进组,召开专门的会议,群策群力,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能够用其他方式核查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对有法律依据的,研究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核查。经过多方论证,我局取消了7项证明材料,精简了办事流程,切实提高了医疗保险经办效率,提升了参保人员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开展效能革命,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意见》,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省“三深化三提升”活动要求开展机关“效能革命”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结合自身实际,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让参保群众办事更便捷、办事时间更灵活;做好“简化、扩展、下沉”三篇文章,2019年已全部实现了所认领的20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需求,并在2020年对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进行再梳理,确保活动落实到位,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理念,推动效能革命切实取得实效;
(三)实行业务下放,方便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为进一步实现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各项医保业务,我局印发了《关于部分业务下放到市内四区、高新区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方案》,将区属的政府机关、企业及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辖区内参保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业务下放到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医保机构办理。既方便了单位和个人办理医保事宜,也有利于对定点医药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监管,很好地完成了预期目标。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如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有所欠缺,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实战经验不足,执法培训与实际办案存在差距,很多同志没有机会办理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法制审核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2021年,我市将继续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在省医疗保障局与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针对2020年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完善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处理行政执法争议、落实行政执法考核等制度建设,形成科学合理的行政监督体系,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多措并举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法制审核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探索执法现场观摩教学的形式,对各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现场培训,提升其实战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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