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医保待遇全面提升年”和“基金监管效能提升年”两大工作主题,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为抓手,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不断健全政策体系、精细管理服务、优化公共服务,全力推动了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全面提升医保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执行医保法律法规。按照《中共石家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初谈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讲法活动。
(二)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12 · 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4月,我局围绕“基金监管同参与守好群众‘救命钱’”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以各级医疗保障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大厅等为主要宣传场所,充分利用社区、街道、公园、商业广场等显示大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管理等工作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执法的过程、执法的依据、执法的结果向社会或特定对象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医保一体建设,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我局聘请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加强法律顾问在行政案件分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并要求律师以书面形式发表律师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共对局64个文件、合同、执法案卷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为我局重大行政决定提供了合法性意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执法培训1期,培训140余人次,为下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和法制审核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开展了“医保基金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加强数据共享和案件线索通报,针对“虚假诊疗”、“倒卖医保药品”“虚假购药”等欺诈骗保行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推动飞行检查常态化,采取飞检加审计的模式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全市信访工作重点和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在完善政策、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上持续发力,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参保群众健康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认真做好群众来电咨询,畅通与群众交流渠道,医保咨询电话与12345便民热线互动互联,即时转接办结。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我局作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人员编制较少,执法队伍力量薄弱。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作为省会城市,医药机构数量和参保人数位居全省第一,管理面庞大,随着参保人就医需求不断增长,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精细化、专业化、法制化要求越来越高,基金监管能力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结合医保职能加强法治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理解不足,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医保部门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干部群众真学真懂,深刻领会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坚定履行主体责任不懈怠。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建设法治医保。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年提升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规范化不高、针对性不强、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上沟通协调和对下条线督导力度,建立健全协同顺畅高效的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有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着力加强能力建设。着重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培养,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专业培训,将法律法规培训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基础、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宣传医保主要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让医院、药店“因了解而敬畏”,从源头严格审核把关,最大限度减少医保基金浪费和流失,着力构建“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