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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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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的目标,坚持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推动“三医”协同发展治理,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坚决筑牢基金监管防线,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增强。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医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局党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落实《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全面提升医保系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扎实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4月,我局围绕基金监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布、备案制度,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管理等工作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扎实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依法不能公开外,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医保一体建设,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四)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一是修订印发《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生育医疗费用提高至最高7000元,减轻参保群众生育负担9700万元。二是提升门诊慢特病待遇,按照省局要求新增规范脑血管病、大骨节病等常见病种及待遇政策,我市职工医保保障的慢性病病种数量达到80种,位列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将中药饮片费用纳入恶性肿瘤、白血病门诊特殊病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线,职工和居民报销比例达到90%和80%。三是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精准落实医疗救助各项政策,确保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四是大幅提升职工医保待遇,职工住院起付线降低100至3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2%至99%,年度报销额度由65万元提高到75万元;职工门诊起付线由最高1500元降为100元,门诊年度报销额度提高至最高6000元。
(五)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我局聘请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加强法律顾问在行政案件分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并要求律师以书面形式发表律师意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审查把关和法治保障方面的作用。
(六)坚持严查严打,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发力。一是以数据赋能强化日常监管。充分运用“智能审核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系统”,构建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智能监管体系,全面提升了基金监管效能。二是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市政府牵总、医保局牵头、各部门协同的高效协作工作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了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专项整治高效推进。实行了局领导分片包联制度,每月督导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药品购销监管。对药品耗材采购、结算、追溯实施全流程智能化监管,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面推行“不网采不结算”。
(七)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一是积极推进医保码“一码付”建设,全市三级、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上线运行,切实提升了参保人就医结算便捷性,提前完成民生工程。二是前移新生儿参保关键环节和时效节点,实现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保和缴费,参保缴费平均时长从28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三是全面推开“基层日间病房”工作,全市符合条件的211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日间病房”全覆盖。四是开展了“预住院”管理工作,将预住院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用纳入住院费用进行医保结算,有效解决了患者住院难、术前等待时间长、经济负担重等实际问题。五是实行了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开通35家特药“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将609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服务,解决了患者“跑腿垫资”困难。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在系统把握、联系实际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存在不足,学习成果转化不够。尤其医保工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社会关注度高,更加应当系统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法治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全局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解决工作难题的能力。
(二)医保普法宣传方式需不断创新。医保领域专业性强,针对群众关切、要求信息对称等特点,普法宣传需要不断开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形式,增强普法宣传的深度、广度、频度和精准度,不断提高医保惠民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需要不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和考核激励机制,继续强化法治与业务协同发展,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医保部门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多层次加强系统法治培训,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全面带动提升医保法治工作提质增效。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提升普法实效性。分群体开展精准普法,针对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等不同对象,定制普法内容,提高普法针对性。
(三)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能力。深化智能监管系统应用,优化多维度监管模型,完善药品追溯码监管机制,强化事前预警和事中审核,提高基金监管精准性,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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