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石家庄市职工医保补缴咨询 (2025-09-08 23:46:22)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9日通过电话与您沟通,现将相关医保事项再次说明如下:您的医保需由所在单位办理趸交手续,经系统查询确认,您的医保缴费基数为社会平均基数,每月缴费金额为446.64元,趸交总费用可按“每月费用×实际趸交月数”的方式计算。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后续若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致电医保咨询电话0311-89876006。 (2025-09-09 15:57:24)
【标题】重新参保 (2025-09-08 15:32:40)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9日电话向您说明:医保中断超6个月可选择不补缴,再次缴纳后需等待6个月方可使用,且医保年限累计。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5-09-09 15:53:26)
【标题】辅助生殖技术报销范围都有哪些? (2025-08-09 15:57:12)
【答复】您好!生殖八大项检查已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畴,且不占用您的普通门诊额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除生殖八大项以外的其他检查项目及药品费用,将正常计入普通门诊额度。 若您还有其他医保相关疑问,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025-08-13 11:09:05)
【标题】灵活就业医保怎么转成城乡医保 (2025-07-02 14:32:22)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7月2日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可通过微信“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或石家庄市医保局官网登录个人网厅,申请办理灵活就业医保暂停业务。申请暂停后,需先到裕华区医保中心办理清户,再到所在区居委会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后期如有其他问题,欢迎致电医保咨询电话0311-89876006。 (2025-07-03 09:32:05)
【标题】医保断缴3个月,这3个月必须补缴吗?不补缴会怎样? (2025-07-01 13:59:18)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根据石政规〔2024〕7号文第二十三条 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 (含)以内的,应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补缴后即恢复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予以支付。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的,按规定补足全部欠缴的职工基本医保费后,自补缴当月起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并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未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的,自补缴之月起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期间和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参保职工中断医疗保险关系或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6个月以上未足额补缴职工基本医保费的,自补缴之月起设置6个月待遇享受等待期,中断期间和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待遇享受等待期期间和中断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予以累计计算。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缴费。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5-07-03 11:24:46)
【标题】女职工生产当月合同到期,生育津贴和失业险是否能够保障并领取? (2025-07-01 10:52:59)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与您电话联系,向您解释:1、正常参保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按1%费率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5-07-03 11:13:58)
【标题】跨省生育的医保待遇及如何操作 (2025-06-17 10:27:12)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详细告知:若您存在跨省生育的情况,可通过线上渠道——“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便捷上传相关资料,完成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的申报流程。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2025-06-18 09:24:26)
【标题】职工医疗保险断交后30周岁之后的必须补交吗? (2025-05-30 14:36:08)
【答复】您好,工作人员于5月30日与您电话联系,就您咨询的医保补缴问题说明如下:根据《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24年7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医保中断缴费超过六个月的,全额补缴后可立即恢复职工基本医保待遇;若未补缴,将设置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后期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医保咨询电话0311-89876006详询。 (2025-06-03 10: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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