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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的公告
系统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2     点击数:1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修改<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11号)》的通知》要求和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中心现启动2024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2.大型连锁药房以及小型连锁(门店10家及以上)药房。
3.以上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增执业地点。
4.以上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法人。
二、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
按照《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和《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等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填写并上报相应材料。
三、新增受理方式及时间安排
分为网上受理和现场受理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
申报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专题专栏→定点对接平台)
2.现场申报
受理地址:石家庄长安区方北路18号,医疗保险管理中心C座421房间。咨询电话:0311-83865019
3.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季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附件:1、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8号)
2、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修改《河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规〔2023〕11号)
3、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网上办”医药机构操作手册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8日